公示说明
项目位于县城文化广场南侧,规划总用地面积42006.35平方米(地块一:文化广场用地研究范围9839.60平方米、地块二:已出让地块面积6710平方米、地块三:未出让地块面积25456.75平方米)。
地块一(文化广场用地)规划建设地下2层车库及设备用房,总建筑面积14528.00平方米。
地块二(面积6710平方米)规划建设1栋30层办公/酒店综合楼、1幢3层商业裙楼,计容建筑面积53680.00平方米(办公/酒店建筑面积约35000.00平方米 ,商业建筑面积18680.00平方米)。其主要技术经济指标为:容积率小于或等于8.0,建筑密度小于或等于60%,绿地率大于或等于20%,建筑限高150米以下。车位按0.8个/100平方米住宅建筑面积,0.8个/100平方米商业建筑面积计;非机动车位按0.5个/100平方米住宅、办公建筑面积,1个/100平方米商业建筑面积计。
地块三(面积25456.75平方米)规划建设7栋31层住宅楼及1幢3层商业裙楼,计容建筑面积147683.86平方米(住宅建筑面积129963.86平方米,商业建筑面积17320.00平方米,物业管理用房面积400.00平方米)。主要经济技术指标为:容积率小于或等于5.80,建筑密度小于或等于60%,绿地率大于或等于20%,建筑限高100米以下,配套公建建筑面积不小于1000平方米(文化活动站面积400.00平方米,社区居委会面积80.00平方米,垃圾收集点面积60.00平方米,公共厕所面积60.00平方米,配电房面积400.00平方米),车位按0.8个/100平方米住宅建筑面积,0.8个/100平方米商业建筑面积计;非机动车位按0.5个/100平方米住宅、办公建筑面积,1个/100平方米商业建筑面积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办法》、《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的规定,将本方案进行批前公示,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欢迎公众在公示期间用真实姓名(含联系电话)以书面信函方式对该方案提出意见和建议。
一、公示时间:2023年7月18日至2023年7月27日
二、公示方式(现场公示):徐闻县自然资源局政务公开栏
三、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徐闻县自然资源局;
通信地址:湛江市徐闻县城东大道北段徐闻县自然资源局
邮编:524100(请在信封注明:公示项目名称)
联系电话:0759-4886392
四、公众意见反馈:须用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书面形式反馈意见。
徐闻县自然资源局
2023年7月18日
总平面规划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