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上租?二手房东只收租不管安全?最高可罚5万元!
为坚决防范遏制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营造安全稳定环境
近期
坦洲镇应急管理局开展
重点领域执法复查“回头看”行动
全面落实隐患问题闭环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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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坦洲镇应急管理局在对某小型工业园区进行走访检查时,发现该园区存在“ 租上租”且不履行安全生产职责的情况。据悉,该园区归某铭板有限公司所有,该公司将空余的生产场所出租给3家企业,并与其中2家企业签订了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但另外1家物业公司在该铭板有限公司多次催促下仍以各种理由推脱搪塞,一直没完成协议签订。
△执法人员开展现场检查
针对上述情况,坦洲镇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立即对该物业公司以及其所承租、分租的单位进行执法检查,发现该物业公司将承租的生产场所分租给8家企业,均未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也未进行对分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以及定期进行安全检查。
执法人员当场向该物业公司
发出责令整改通知书
责令该物业公司和承租方、分租方
立即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
并将执法检查情况移交镇综合行政执法局
立案跟踪处理
普法课堂:
《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九条第二款明确要求:
生产经营项目、场所发包或者出租给其他单位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与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在承包合同、租赁合同中约定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生产经营单位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问题的,应当及时督促整改。
《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三条第二款明晰处罚:
生产经营单位未与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未在承包合同、租赁合同中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或者未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统一协调、管理的,责令限期改正,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
接下来
坦洲镇将持续打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
对隐患问题坚决给予严肃处理
了解及时、权威的疫情防控信息
坦洲发布编辑部
通讯员:黄晓森
编辑:梁鹏 梁文俊 刘小云
责编:庄钿钿
执行总编辑:张颖铭
总编辑:李军
素材来源:坦洲镇应急管理局
部分图片、表情和素材来源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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