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底市人大常委会研究部署《娄底市资江保护条例》宣传工作
(2月15日,市人大常委会研究部署《娄底市资江保护条例》宣传工作)
2月15日,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罗孝贵组织市人民政府、市委宣传部、市人大相关委室、市直各有关单位以及相关县市人大、政府负责人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娄底市资江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宣传工作。
《条例》于2021年10月11日由娄底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2021年12月3日经湖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查批准,自2022年3月1日起施行。该立法项目是我省第一个协同立法项目,在省人大常委会精心组织指导下,邵阳、娄底、益阳三市协同起草、协同调研、协同修改,同时施行。
部署会上,各部门单位负责人对照《条例》宣传工作方案,就如何更好地开展《条例》宣传工作提出了建设性的意见建议,并根据各自职能职责作出细致具体的安排。罗孝贵强调,《条例》的颁布实施是我市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具体体现,为守护好一江碧水提供了强有力的法治保障。省人大常委会对《条例》的宣传贯彻工作高度重视,要求邵阳、娄底、益阳三市做到同步宣传、同步实施,各部门单位务必提高站位,分工协作,多方联动,共同努力,确保《条例》宣传工作取得突出成效,交出满意答卷,为《条例》顺利实施落地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来源:娄底新闻网 通讯员 刘昆 黄诚
编辑:罗腾宇
审核:梁雄军 王星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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