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报!青州一人违规燃放烟花被带至派出所·····
1月30日晚,五里派出所在巡查过程中发现有居民违规燃放烟花,立即对其进行劝阻制止,并将当事人带至派出所, 依法对其进行批评教育。随后派出所民警又向当事人详细解读了上级关于全域全时段禁放烟花爆竹的政策规定,当事人深刻认识到了禁燃禁放烟花爆竹的重要性,写下了承诺保证书,表示坚决遵守全域全时段禁燃禁放烟花爆竹的政策规定,并积极向身边群众宣传,为营造安定和谐节日氛围贡献一份力量。
1月15日至3月31日
尤其在春节期间
元宵节等时间节点
王府街道相关部门
全街道全区域巡逻查处
对工作中发现的或有关部门
移交群众举报的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线索
将保持执法高压态势
依法予以严厉处罚!
禁售禁燃禁放区域及时间
↓ ↓ ↓
自 2022 年 1 月 15 日 00:00 起 至 2022 年 3 月 31 日 24:00 ,王府街道全域全时段禁售禁燃禁放烟花爆竹。以上时间段内包含除夕、春节、元宵节等节日期间,均不允许销售、燃放烟花爆竹。
法律责任
↓ ↓ ↓
1、违反本通告规定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2、实施阻碍、威胁、恐吓等行为妨害禁售、禁燃、禁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的,依法从严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违规销售燃放面临的处罚
↓ ↓ ↓
1、对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者,公安机关将责令停止燃放,对当事人处100-200 元罚款;情节较重的处200-500 元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2、对未经批准从事烟花爆竹经营的,由应急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非法经营活动,处2 万至10 万元罚款,并没收非法经营的物品及违法所得。
3、在禁燃区域,从事庆典、婚庆等服务的单位或者个人,违规为顾客提供燃放烟花爆竹服务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燃放,处500 元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重要的是!!!
↓ ↓ ↓
一旦因为违规销售、燃放烟花爆竹而受到行政或刑事处罚,会作为违法前科被存入个人档案,终身留下“ 污点” ,影响本人和家庭成员政审、企事业单位入职审查及个人信用度。另外如果是公职人员,不但要受到法律的处罚,还要移交纪委监委接受纪律处分,可真是得不偿失啊。
END
来源:美丽王府
免责声明:文章内容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公众号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内容。文章只提供参考并不构成任何投资及应用建议 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责任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