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阳人引以为戒!悲剧又发,一人当场被盖布!
《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确规定
驾乘摩托车须佩戴安全头盔
若心存侥幸不当回事
就会埋下祸根
驾驶摩托车未戴头盔
发生事故身亡
1月12日8时许,在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川山镇一路段,一辆二轮摩托车与一辆轿车发生碰撞,事故造成一死一伤。
环江交警接警后赶到现场处置,经调查,当天上午7时许,覃某驾驶二轮摩托车搭载一人行驶至事发路段,在转弯时车速较快发生侧翻,在惯性作用下冲向对向车道撞上正常行驶的一辆轿车,驾乘摩托车的两人均未佩戴安全头盔,覃某头部受到猛烈撞击,造成其当场死亡。
机动车驾乘人员应系好安全带,否则发生事故时驾乘人员很可能会受到撞击,甚至会被甩出车外,对人体造成巨大伤害。
驾驶人未系安全带 被甩出车外致命
2021年12月16日19时30分许,陈某驾驶小型面包车沿省道211线行驶至都安瑶族自治县九渡乡路段时,因操作不当,车辆撞击左侧道路护栏,驶出路外翻下河中。
事故发生后,都安交警赶到现场处理,在现场勘查中,交警发现陈某车辆驾驶座安全带未扣,陈某因未系安全带被甩出车外致死。
乘客未系安全带事故中受伤
1月13日,都安瑶族自治县环城路发生一起两辆小型汽车碰撞的道路交通事故,两人在事故受伤,两车不同程度受损。
据都安交警调查,当天12时20分许,韦某驾驶小型汽车搭载两人行驶至事发路段时,因疲劳驾驶、操作不当,与对向黄某驾驶的小型汽车发生碰撞。韦某车内搭载的两名乘客因坐在后排不系安全带受伤,需住院治疗。
都安交警认定,韦某承担该起事故全部责任。
来源:河池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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