睢宁5个镇的7个集中区选为首批试点!农民集中居住区房屋可办理不动产登记了!
重磅好消息!
睢宁新型农民集中居住区房屋
可办理不动产首次登记了!
首批将在5个镇的7个集中区进行试点!
今天(6月11日)上午,
我县召开
新型农民集中居住区房屋产权制度
改革工作推进会。
县委书记贾兴民出席会议。
7个集中居住区被选为首批试点
会上,相关职能部门对我县农民集中居住区房屋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推进情况进行汇报。据了解,目前我县初步确定双沟镇官路社区,梁集镇幸福家园一期,姚集镇高党新村、八一社区、杜湖村,魏集镇湖畔槐园和古邳镇象山村7个农民集中居住区为首批推进试点。涉及小区总占地面积2037.66亩,建筑面积104万平方米,入住居民7578户、约3.2万人。
▲双沟镇官路社区
▲梁集镇幸福家园一期
▲姚集镇高党新村
▲姚集镇八一社区
▲姚集镇杜湖村
▲魏集镇湖畔槐园
▲古邳镇象山村
农民集中居住区房屋可办理不动产首次登记了
贾兴民指出,新型农民集中居住区房屋产权变更是我县今年重要改革项目之一。
将新型农民集中居住区用地依法征收为国有建设用地,在办理挂牌出让手续后,土地使用权人可携带规划许可证、质监报告、消防验收证明办理不动产首次登记,这是将土地变成活资产的有效途径,也是增加农民群众资产性收入的重要举措。镇、村及各部门要从为百姓办实事的角度出发,让群众成为最大的受益者。
要尊重民意,简化办理流程
贾兴民要求,相关部门要尽快将上级政策研究吃透,形成具体工作方案,进一步简化办证程序和手续,用最简单的方式完善百姓初次登记许可流程;
镇村在工作推进中,要广泛宣传发动百姓,将政策传达到每家每户,充分尊重民意,在群众同意率达到80%左右方可实施;
根据农民集中居住区靠镇区远近、出售价格百姓承受范围等因素将集中居住区分为三类,土地出让金、办证费用的具体计收标准由各镇政府自行把握。产权变更产生的契税一次性归总到县财政部门,由县财政分发到各镇,用于进一步完善新农村基础设施配套建设。
编辑|柚子
责编|邢传杰 仝勋
监制|刘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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