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交通建设要逆天!“九龙云巴 ”、厦漳同城大道最新进展都在这里了...
漳州交通建设又传利好!
九龙云巴工程指挥部成立
漳州交通建设又传利好消息!该项目是一个惠及民生的重大项目,一条联通漳州与厦门的同城纽带。
漳州要建空中巴士
项目命名为漳州九龙云巴。九龙云巴工程起于龙江明珠站,线路沿厦漳同城大道、南江滨路布设终于高新区武林村规划里程38.5公里共设18座车站。
项目拟采用钢轨钢轮制式有轨电车,运用无接触网供电方式的车载储能供电技术,车辆宽度2.65米、轨距1.435米、轴重≦12.5吨。项目全线拟设车辆基地及停车场各一处。
届时,“九龙云巴”可实现公交的功能,成为安全、准点、便捷、省钱的公交线路。这是一项惠民利民的民生工程,同时,也是落实省委省政府闽西南协同发展区同城发展的重大战略部署。
最新进展来了
漳州市九龙云巴工程指挥部成立
25日上午,福建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漳州市委书记檀云坤,漳州市长刘远,漳州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陈汉夫,漳州市政协主席张祯锦带队到漳州高新区、台商投资区等地现场办公,全面加快九龙云巴工程项目前期工作。
九龙云巴工程在奥体中心处成立建设指挥部
这是厦门市轨道交通6号线漳州(角美)延伸段工程走向示意图,九龙云巴的起点位于龙江明珠站(图片来源:台商区政府网)
- @福建房地产企业、中介、物业,这些内容纳入抽查范围!
近日,省住建厅印发了《福建省房地产市场“双随机”检查办法》。
网页截图
《办法》梳理了双随机全面检查事项清单及违规行为处置建议,其中房地产开发企业检查共23项,一起来看一下~
房地产开发行为
01
检查内容:房地产开发企业是否合法取得房地产开发资质,是否按要求完成资质年检、及时办理证书内容变更手续。
违规行为处理建议:应责令企业立即整改,并作为失信行为记入信用档案。
按照《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未取得资质等级证书或者超越资质等级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正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按照《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二十一条,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骗取资质证书的,由原资质审批部门公告资质证书作废,收回证书,并可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02
检查内容:房地产开发企业是否在其资质等级范围内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
违规行为处理建议:应责令企业立即整改,并作为失信行为记入信用档案。
按照《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未取得资质等级证书或者超越资质等级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正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03
检查内容:房地产开发企业是否及时在“房地产管理信息系统”中维护企业相关信息,是否及时、准确填报开发销售等统计月报等信息。
违规行为处理建议:责令企业立即整改,并作为失信行为记入信用档案。
04
检查内容:房地产开发企业是否设立商品房预售款专用账户,收取的购房首付款是否全部进入商品房预售款专用账户。
违规行为处理建议:应责令企业立即整改,并作为失信行为记入信用档案。
按照《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十四条,开发企业不按规定使用商品房预售款项的,由房地产管理部门责令限期纠正,并可处以违法所得3倍以下但不超过3万元的罚款。
05
检查内容:房地产开发企业是否规范使用预售资金。
违规行为处理建议:应责令企业立即整改,并作为失信行为记入信用档案。
按照《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十四条,开发企业不按规定使用商品房预售款项的,由房地产管理部门责令限期纠正,并可处以违法所得3倍以下但不超过3万元的罚款。
06
检查内容:房地产开发企业是否将未经竣工验收合格的商品房交付使用。
违规行为处理建议:应责令企业立即整改,并作为失信行为记入信用档案。
按照《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将未经验收的房屋交付使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责令限期补办验收手续;逾期不补办验收手续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进行验收,并处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七条,将验收不合格的房屋交付使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责令限期返修,并处交付使用的房屋总造价2%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给购买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造成重大伤亡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07
检查内容:商品房交付使用时,房地产开发企业是否向购买人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违规行为处理建议:应责令企业立即整改,并作为失信行为记入信用档案。
按照《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在商品住宅销售中不按照规定发放《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的,由原资质审批部门予以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降低资质等级,并可处以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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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销售行为
1
检查内容:房地产开发企业对外发布的房源信息是否真实完整,是否存在虚假夸大宣传、哄抬房价信息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内容。
违规行为处理建议:应责令企业立即整改,并作为失信行为记入信用档案。
按照《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十五条,开发企业隐瞒有关情况、提供虚假材料,或者采用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的,由房地产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预售,撤销商品房预售许可,并处3万元罚款。
2
检查内容:房地产开发企业是否委托有备案的营销机构代理销售商品房。
违规行为处理建议:应责令企业立即整改,并作为失信行为记入信用档案。
3
检查内容:房地产开发企业是否存在未取得《预售许可证》(或《现售备案证》)向买受人收取或者变相收取预售款。
违规行为处理建议:应责令企业立即整改,并作为失信行为记入信用档案。
按照《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擅自预售商品房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收取预付款的,可以并处已收取的预付款1%以下的罚款。
4
检查内容:房地产开发企业是否在销售现场醒目位置公示“五证”,即《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或《现售备案证》)。
违规行为处理建议:令企业立即整改,直至暂停企业网签资格,并作为失信行为记入信用档案。
5
检查内容:房地产开发企业是否在规定时间内一次性公开全部可售房源对外销售,是否捂盘惜售或者变相囤积房源,炒卖房号。
违规行为处理建议:责令企业立即整改,直至暂停企业网签资格,并作为失信行为记入信用档案。
6
检查内容:房地产开发企业是否在销售现场醒目位置公示预售方案,销售状态及房源限制等情况。
违规行为处理建议:责令企业立即整改,直至暂停企业网签资格,并作为失信行为记入信用档案。
7
检查内容:房地产开发企业是否在销售现场醒目位置公示一房一价表,是否明码标价对外销售,是否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房或者收取未标明的费用。
违规行为处理建议:责令企业立即整改,直至暂停企业网签资格,并作为失信行为记入信用档案。
8
检查内容:房地产开发企业是否捆绑搭售车位、装修等,或者附加条件等方式,迫使购房人接受商品或者服务价格。
违规行为处理建议:责令企业立即整改,直至暂停企业网签资格,并作为失信行为记入信用档案,同时将违法违规线索移交当地物价部门。
9
检查内容:房地产开发企业是否在当地公积金管理部门办理准入手续,是否限制、阻扰、拒绝购房人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
违规行为处理建议:责令企业立即整改,直至暂停企业网签资格,并作为失信行为记入信用档案。
10
检查内容:房地产开发企业是否依规与购房者在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系统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并在规定期限内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备案。
违规行为处理建议:责令企业立即整改,并作为失信行为记入信用档案。
11
检查内容:房地产开发企业是否一房多卖,将作为合同标的物的商品房再行销售给他人。
违规行为处理建议:责令企业立即整改,直至暂停企业网签资格,并作为失信行为记入信用档案。
按照《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处以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2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同时将违法违规线索移交当地公安部门。
12
检查内容:房地产开发企业是否通过更改预售合同、变更购房人等方式,协助购房人投机炒作未交付的商品房。
违规行为处理建议:责令企业立即整改,直至暂停企业网签资格,并作为失信行为记入信用档案。
13
检查内容:房地产开发企业是否采取返本销售或者变相返本销售的方式销售商品房;是否采取售后包租或者变相售后包租的方式销售未竣工商品房。
违规行为处理建议:责令企业立即整改,直至暂停企业网签资格,并作为失信行为记入信用档案。按照《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处以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并可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14
检查内容:房地产开发企业是否违规提供购房融资服务,是否为购房人垫付首付或以分期等形式变相垫付首付。
违规行为处理建议:责令企业立即整改,直至暂停企业网签资格,并作为失信行为记入信用档案,同时将相关线索移交金融监管部门。
15
检查内容:房地产开发企业是否按要求委托有资质的白蚁防治公司进行白蚁防治施工。
违规行为处理建议:责令企业立即整改,并作为失信行为记入信用档案。
- 今年前三季度厦门住房公积金缴存总额突破100亿元 同比增长17.45%
1-9月我市住房公积金各项业务健康平稳发展,有效发挥住房公积金对职工住房消费的保障作用。
缴存较快增长
全市共缴存住房公积金111.70亿元,同比增长17.45%。截至今年9月底,全市实缴单位30651家、实缴职工91.14万人,历年累计缴存住房公积金943.71亿元,缴存余额340.64亿元。
网络配图
提取稳步增长
全市共提取住房公积金77.42亿元,同比上升19.99%。截至今年9月底,累计提取住房公积金603.07亿元。
个贷发放明显增长
全市共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49.79亿元,同比增长261.21%。截止今年9月底,累计为16.17万户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547.91亿元,贷款余额304.71亿元。
- 厦漳同城大道主线昨日通车 从厦出发30分钟可达漳州中心区
昨日上午,连接厦门和漳州两地的又一条交通大动脉———厦漳同城大道,实现主线建成通车。厦门和漳州中心区之间实现了26公里的快速路互联互通,行车时间缩短为30分钟,形成真正意义上的两地半小时交通圈。
厦漳同城大道起于厦门海翔大道,终点与规划的漳州火车站站前路对接,路线全长26公里,按一级公路兼城市快速路标准设计,主车道双向6-8车道,设计行车时速80公里/小时。
整条大道分为角美段和圆山段,角美段长16公里,从官路村至东美村;圆山段从沙洲岛特大桥至漳州火车站站前路,长约10公里,终点设立交与九龙江大桥连接。标志性景观建筑是位于九龙江上的沙洲岛特大桥,其采用国内少有的单塔斜拉桥造型。在与厦门毗邻的角美段有大片的绿化景观带,中分绿化带宽达8米,与厦门高标准的道路建设形成呼应。
来源:闽南日报
- 厦门绝美山海步行通廊实景图曝光!全线有望明年10月投用
市委市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厦门健康步道项目(以下简称健康步道)已全面开工建设。全长约23公里,全线有望于2019年10月建成投用!
最快在2019年春节前,狐尾山、仙岳山约2公里的局部体验段将对外开放。
走向示意图
据介绍,健康步道贯穿厦门岛东西方向,将充满活力的城市景观,与宁静的自然风景无缝对接,形成一条山海步行通廊。
健康步道可分为主线段和节点桥梁段。主线段总长约22.2公里,其中新建高架步道10.1公里、新建贴地步道3.2公里、保留现状地面步道5.3公里、改造现状步道3.4公里。节点桥梁(人行)共7座,总长约1.7公里。一些节点还将建设休憩区、观景平台、胶囊电梯等。项目建成后,将给市民提供一个集休闲、健身、旅游、通勤等功能于一体的步道系统。
效果图
雏形出现
10月25日,厦门二手房成交97套,成交面积9123平米,二手住宅成交84套,成交面积8507平米。
编辑:Ellin
乐居综合整理自海西晨报、厦门日报、福州日报、乐居综合等转载请注明完整信息来源 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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