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拆迁村 “放倒”南阳三名村干部
一个拆迁村 “放倒”南阳三名村干部 |
猛犸新闻·东方今报实习记者程海舟 萌友谭子荣 王远
一个被拆迁的村庄,放倒了3名村干部,这样的结果令人扼腕叹息。
2016年10月,南阳市宛城区检察院以滥用职权罪对该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姜营村原党支部书记陆某峰、村委会主任郑超海立案侦查,以玩忽职守罪对原村委委员、治保主任张长江立案侦查。2017年3月提起诉讼,目前,案件正在审理之中。
2014年9月,按照该市城市发展规划,姜营村被列入征拆范围。时任该村党支部书记的陆相峰和村委会主任郑超海受政府委托,参与姜营城中村改造的征地拆迁工作。郑超海认为这是千载难逢的机会,就和陆某峰商量如何利用拆迁做点“文章”,捞点实惠。
经过两人苦思冥想,终于想出了“用其它用途的土地冒充宅基地”的方法。于是,两人在未经上级及主管领导同意,召开姜营村两委班子会议违规决定对姜营村一部分被拆迁户的宅基地之外、不属于宅基地的土地,收取一定费用后按宅基地予以测量认证。经查明:2014年9月至2015年3月期间,姜营村违法认证宅基地面积874.561平方米,违规收取“宅外认证费”70.63万元,多认证的宅基地面积均得到安置或补偿,造成国家经济损失386.36万元。
作为村委委员、治保主任的张长江在白河办事处姜营村征地补偿工作中,被白河镇政府任命为长江西一路项目推进工作组成员,负责村一级对房屋合法性的认定。张长江看出支书、主任的犯罪伎俩后,心知肚明,默不作声,于是在对刘某、阚某、王某三人附属物的认定过程中,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对刘某、阚某、王某三人附属物属违法建筑且部分建筑物已被拆除的情况下,违反相关规定进行认定、签字确认,导致刘某、阚某、王某三人非法获取征地补偿款1776725元,致使国家遭受了重大经济损失。
这一起窝案令人惋惜。这三名村干部在该村履职均有10年多,为村民做了一些实事。为什么在中央对征地拆迁的要求三令五申之下,还要顶风作案,成为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蝇贪”呢?
在记者采访时,承办检察官表示,原因就在于三点:一是精神之钙流失。平时,忽视对国家政策、法律法规、党规党纪的学习了解。面对诱惑考验时,没了判断准星,失了方寸,迷了方向。二是常存侥幸心理。总感觉地处偏僻,交通不便,平时捞点油水,揩点儿油,不会被揪出小辫子来。三是监督流于形式。按照河南省《关于加强征地拆迁监督检查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通知》要求,对违法违规征地拆迁行为不制止、隐瞒不报的,要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和领导干部的责任。此外,作为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的一把手村书记、主任仍有搞“一言堂”“家长制”的作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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