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医疗期内抑郁症员工,单位可否进行调岗调薪
案例回放:
有一员工本单位连续工龄超过10年,之前也有“泡病假”的行为,近期的病假诊断为抑郁症,已经2个多月连续在家休息,短期内不会回来上班,按照工龄他的医疗期会有1年多,该员工任职的是主管职位带领一个团队,长期缺勤导致正常工作无法开展,是否可以将其转岗到一般员工的岗位,并相应降薪?只有将他转出现任的管理岗位,我们才可以正式安排一个新的主管接替他的工作。
专家解答:
曹峥(卓越起点咨询(北京)有限公司):根据法律规定,在三种情况下可以调岗,一是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二是不能胜任工作,三是双方协商一致。
从您的描述来看,该员工的医疗期未期满,不能以医疗期满不能从事原工作调岗;若以不能胜任为由调整岗位,用人单位需要承担比较严格的举证责任,包括提供贵司经过公示的考核标准、对员工的具体考核过程、考核结果、可以证明其考核不合格的事实证据等,该类证据收集方面的难度较高,而且对患病员工(尤其是抑郁症等精神疾病患者)调岗的风险更大。
从最大程度降低操作风险的角度考虑,建议贵司与员工协商一致进行调岗,为能协商一致,贵司可从以下两个方面考虑让步: (1)调岗但不降工资; (2)约定此次调岗的期间,到期后如可继续上班,则恢复原岗位(该期限可设定为经过测算的医疗期满之日)。
如双方仍不能对协商调岗达成一致,且该员工可以提供有效的病假证明,则只能在其休病假的情况下,做以下安排: (1)在其病休期间保留其岗位,但中止他的工作权限,支付其病假工资(如果公司可以接受解除劳动合同并支付经济补偿金,这样做将不会有更多的法律风险); (2)另安排其他员工暂时接替他的工作(如会导致新接替此工作的员工的职位或工资上调,需务必在相关文件上注明本次工作岗位或内容调整的期限)。
当然,也可以考虑与这名员工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对于公司的管理将是一劳永逸的选择。
最后,还需要注意两点:(1)该员工抑郁症的程度如果已经达到可能被鉴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的程度 ,在此期间其签订的所有协议将可能被认定为无效。(2)处理过程要尽量避免刺激该员工病情恶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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